「認真你就輸了。」PTT的鄉民總是愛來酸這麼一句。
還好我天性爛漫,好吃懶做,凡事得過且過,倒也還混的過去,所以要我認真起來的事還真的不多,所以也還不算輸的太慘。
偏偏很多事情,不認真還真的不行!
小時候自卑的我總覺得,我既笨且醜,何得何能,怎麼可能會有女孩垂青於我?
小時候天真的我總覺得,若很不巧的真的有這種佛心的女孩,也很不巧的我也很喜歡她的話,那一定是在一起就是一輩子的事。
嗯,當時還很傻很天真,我知道。
小時候,當我不小心遇到那位我喜歡的人,除了擺出下面這張臉以外,可是一句屁話、一個字都吐不出來的。
還記得大二時舉辦了國中的同學會,一向不太喜歡我的國中導師看了我皮夾裡的合照,頗不以為然的說:「希望明年同學會照片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阿!」
我當時心想,哼!瞧不起我,我不但明年是同一人,後年、大後年、一輩子都是同一個人給妳看!
後來長大後才知道,想要達成這目標,是有多麼地困難,總是有種種原因可以讓兩人分開,無論是受迫性或是非受迫性的。
「兩個人在一起如果沒有比一個人開心,那還有什麼理由在一起?」妳曾這麼說過,所以我讓妳自由。
如果說什麼是我此生最想貫徹到底的也是最無法改變的個性,那就是我總是想......↓↓↓
這念頭著實害我不淺,要知道現在都是壞人當道的時代。連丁丁都曾說過,電影都是壞蛋反派整部電影都在囂張快活,直到最後一刻才被好人打掛,好人則是從頭到尾可憐兮兮、吃盡苦頭,最後好不容易才僥倖不死。
「我喜歡妳」這對別人或許雲淡風輕的四個字,對我來說卻是莫大的宣誓和承諾,就像大絕招一樣,非到緊要關頭,絕不輕易說出口。
事實上,我仔仔細細想來,這輩子我「喜歡過」的女生,也不超過四個,其中還有一個喜歡(暗戀)了六七年,另一個則是喜歡了八九年。
終於發現,我是很難、非常難、超級難喜歡上一個人的。 (當我說這句話時,我知道起碼有五個人會點頭稱是)
我一旦喜歡上一個人,就會很認真、非常認真、超級認真的。
以上都是一時有感、胡天胡地的胡吹一氣。說我老王賣瓜也好,說我恬不知恥也罷,事實上,真正有資格能反駁我的,也只有一個人罷了,而那個人壓根就不可能會看到這篇文章了.......
她或許會這麼念我吧...哈哈
認真我就輸了,我知道。什麼事我都可以漫不經心,但感情這檔事,我還是堅持要認真,而且是異常的認真......
輸了,也就算了。
archer寫的文章果然有趣
回覆刪除archer寫的文章果然有趣 XD
回覆刪除To luxxon: ...........你這傢伙
回覆刪除認真是對自己負責..
回覆刪除認真是對自己負責...說的好阿!
回覆刪除可是很多事情,不是全力以赴就能獲得成功的......
archer寫的文章果然有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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